2013年10月2日 星期三

明圭 / Lumos #02



︱草莓奶油派︱Strawberry Cream P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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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知道金聖圭這個人,是因為李成種拜託他跟著一起去簽名會。
要不要上臺討簽名順便見見名人無所謂,重要的是在臺下幫忙拍照,拍很多很多照片,李成種不停強調。眼冒星星眼開啟粉絲模式的傢伙還說,可以的話就順便多帶幾個鏡頭去換,確保到時要是不幸只能佔到不好的位置時,仍可以拍到近一點畫面清楚一點最好是半身以內的金聖圭。
金明洙第一次知道粉絲都如此瘋狂。在那之前,他還以為李成種是個有氣質又乖巧認真讀書的好寶寶。結果……

「金聖圭不一樣。」
李成種捏緊手上的CD朝他瞪去,平時溫和的眼神因為太想替偶像平反叫屈而犀利了起來,隱約帶有殺氣。
「他不只是偶像而已,他有更多特質和能量是超越那個層次的。」

在一堆女粉絲群中他們兩個大男生顯得格外突兀,坐在第一排的金明洙能感受到四面八方朝他們投射來的打量目光,不知道是好奇或是敵意,但不論是哪一個反應,都讓他覺得全身不自在。
金明洙侷促不安地扭動著身體,有些佩服李成種竟能在這種環境裡還怡然自得、對別人審視的視線完全視若無睹,完全如入無人之境。

身為一個男偶像的男飯,當真有許多事都要拿得起放得下又頂天立地啊。

「你要是聽過他唱歌就知道了。」李成種為對話做了結論,口氣中有隱約的驕傲得意。「只要聽過他唱歌,你一定也會喜歡的,金聖圭的聲音真的是這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之一了。」

金明洙看著李成種奕奕發光的側臉,呈滿閃爍星辰的眼睛,突然想起自己當初會答應他來簽名會幫忙拍照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從來不知道李成種可以對一件事物如此著迷,痴迷到某種他所不能理解的程度。
那種近乎迷戀的情緒,是金明洙未曾想過會在李成種身上看見的。

有些好奇是怎樣的人可以讓那個平時看來冷靜自持的孩子如此著魔,所以在對方睜大杏眼熱切真摯地拜託自己時,無法控制地點了頭。
然後他就跟著李成種來簽名會現場了。

他是很後來才知道,金聖圭的簽名會資格不是那麼好獲得,靠的純粹就是運氣,並不是投資多少就能換取更多的機率。
所以那時候究竟李成種用了多少法子花了多少錢才把他們兩個都弄進場的呢?金明洙連問都不敢問。

「只要拍金聖圭就可以?」
「嗯嗯,只要拍金聖圭就可以了。」李成種看著他的眼神又寫滿了誠摯,像是把人生最重要最在乎的事託付給他似的,只因為他比誰都相信他。「明洙哥這麼厲害一定可以做好的吧。」
雖然用了吧做結尾,但李成種使用的句型卻沒有想給他退路的意思。

先給糖吃再給巴掌,明擺著在說拍不好我們就走著瞧吧哥。
金明洙這才理解果然粉絲都是難惹的角色啊,不論是背後那一票仍對著他後腦勺行注目禮的女生,或是坐在自己左側的男生。只要是名為粉絲的生物體,都不是他一介平民能抵抗的。

一開始還打算維持自己獨特拍攝速度的人,在耳邊不絕於耳從未間歇的快門聲催促下,不知不覺也默默加快了腳步。
「我上臺後哥要記得用錄影的。」
李成種臨走前千交代萬交代,就怕他太沉迷於拍照忘了至關重要的事。
連好都沒說,此起彼落的快門聲不知何時開啟了金明洙奇怪的勝負欲,總有種自己是學攝影認真玩相機的人怎麼可以輸給這些迷妹們呢?

後來,也沒什麼後來了。

後來就只是金明洙認真專注地投入攝影師一角,在身旁的李成種不間斷發出奇妙的尖叫和哀鳴聲時,仍不為所動固守職責,極為敬業地對著臺上那個看上去也不是太帥氣太迷人、笑起來還眼睛容易不見讓他誤以為自己拍壞了的主角按了不知道幾千次快門。

那一天金聖圭沒有唱歌,金明洙也沒有好好正眼看過對方。他們各自都有些公事公辦地做著自己被交代的事,只是金聖圭是那個主角,而金明洙是那個格格不入的局外人。
在他覺得自己瘋狂按快門的右手食指有嚴重抽筋的疑慮時,他聽見那端傳來甜甜膩膩的音頻,似笑非笑又饒富興味地發出聲音,還挾著難以形容的歡愉。

「沒想到我也會有男飯。」那聲音輕輕說,帶點鼻音有點撒嬌的,「而且還是長得比我好看的男飯。你們這些傢伙相機裡頭除了我以外另外一半肯定都是他們兩個吧?」
後面發出轟隆隆的笑聲,臺上人的幽默讓現場氣氛燃到沸點,金明洙低著頭覺得現在不只後腦勺在發燙,連前面都要被望穿了。

「記得不要公開人家照片喔,他們不像我是公眾人物,嘴巴變章魚嘴或是倒八字眉的照片可以讓你們隨便放上網取笑,聽到沒?」
李成種在一旁小聲吶喊著聖圭哥最貼心了,好可愛好喜歡喔。
「另一個男飯別害羞,下次不要只拍照也上來讓我看看嘛,我保證不會因為你長得比我帥就生氣的哦,我最~不小心眼了。」

金明洙終於抬頭,迎上臺上那個人笑瞇的眼睛。
小小的,狹長的,不是特別帥氣特別迷人讓人過目不忘的,卻有種說不出來的討喜感,在笑容散發的眉眼間透露出來,讓人想細細勾勒。
他在那個人帶點詢問式的上揚唇角下不自覺點了點頭當作答應,看著對方對此滿意地做了個眨眼動作,現場尖叫聲又再度響起,其中還包含李成種略帶崩潰的聖圭哥怎麼可以對你wink不公平!

什麼不公平?他又不是自願變成眾人焦點的,他才想崩潰呢。

那天結束的時候,回家的路上還在記仇獨佔眨眼福利的李成種心甘不情不願地買了草莓奶油派給他當小禮物。
派皮內層是新鮮巧克力杏仁餡,外面蓋上如冰淇淋綿密柔軟的香草奶油,最上層堆滿酸甜飽滿的草莓,最後撒上新鮮開心果碎末,一口咬下滿口香氣四溢,不甜不膩、美味可口,連不特別喜歡甜品的金明洙都吃到揚起了眉梢。

「喜歡嗎?」
「嗯,很好吃。」
「我覺得這世界上最像金聖圭的就是草莓奶油派了。」李成種說。

那時候金明洙還不懂那句話背後深層的隱喻,所以他只能發出含糊又不以為然的嗤哼當作回應,表示他聽到了,卻沒有聽進心裡。
直到很久很久以後,他才理解李成種當初的比喻原來是個真理。






金聖圭就像草莓奶油派,一口咬下不甜不膩又,十足的美味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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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則留言:

  1. 是連發日......好喜歡這篇,因為一開始明洙很跩(他在哪裡不跩,你倒是說說)

    李成種也好適合追星的腳色,太棒了~~
    草莓奶油派....我能體會,太match圭哥
    這篇不知何時有03....我想又是個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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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成種狠適合當金聖圭的忠實粉絲吧kekekeke
      但金明洙不跩啊他只是不認識明星沒見過世面而已(欸)

      甜點師金明洙是游擊戰
      下一篇真的是完全無法預期喔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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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完全可以代入XD種兒在泰國見面會上望著今生貴時真的是眼冒星星開啟粉絲模式的表情啊XDD
    金明洙拍著拍著就被那八字眉勾了魂吧 真的聽他唱歌就不是勾魂這種膚淺的說法了 李成種絕對懂!
    用草莓奶油派來形容好少女!這麼少女的形容,金明洙也肯定懂!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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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真的覺得粉絲模式最適合的就是忙內了!
      對金聖圭是帶有崇拜尊敬的那種情緒,會真心地說著哥真的狠棒欸那種話(雖然這種肉麻話他好像也不太會說出來啦哈哈,真的是一種感覺)

      依照不懂偶像好在哪的金路人來看他應該只會愈拍愈覺得李成種怎麼會喜歡這種人吧?(欸)
      當然不可以只是這麼膚淺的喜歡!是更有層次的!
      然後超級少女漫畫的(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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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Lumos還會繼續更嗎?好喜歡這個故事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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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會呀 這篇會繼續寫只是不知道何時才下一篇而已哈哈哈
      所以大概半年來看一次就差不多吧(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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